逾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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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速图书流通,提高藏书利用率,充分发挥书刊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本馆各类书刊借阅期限见《图书借还须知》。

2.外借书库借出的图书如逾期,按0.1元/册/天收取逾期费,逾期费最高限额100元/册。逾期费在2元之内可以正常借阅,若超出此限额,系统将暂停借书权限(包括外借、续借、预约),缴清后将自动恢复借书功能。

3.外借书库借出的图书如到期日在寒、暑假期内,读者可于下学期开学后7天内归还,否则从开学后第8天起计算逾期;逢公共假期,应于节后2天内归还,否则从第3天起计算逾期;

4.如因外出实习、出差等情况未能按期归还书刊者,应在返校后的一周内持所在系、处证明办理归还手续,否则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逾期。

5. 公共假期、寒暑假期间产生的逾期占用费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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