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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图书馆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量: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汽院发〔2021〕7号)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学科馆员(阅读推广)岗位面试工作安排,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3:00开始。

面试地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逸夫图书馆一楼党员活动室,候考室在逸夫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注:如因不可控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通知。

二、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面试拟录用人员政治思想审查意见表1份(手写签名);

2.身份证、本科、硕士阶段学历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合格证明、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雅思或托福成绩证明等)。

以上均提供原件。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3.考生答题结束后,考官评分;

4.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全部考官评分取平均分计算出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面试考生守则

1.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下午3:0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持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3.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4.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毕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

8.考生要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9.考生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10.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迅速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或在考试区域聚集。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11.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本人健康负责,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面试。考试前及考试过程中,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高烧及持续咳嗽等情况),应主动报告考务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及时就医。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考生除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时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3.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附件:考生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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