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对象:我校大三考研学生
2.发放办法:考研座位和考研存包柜由图书馆按照各院系提供的上一年报考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切分,将座号和柜号分配给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分配给本院考研学生。
3.申请办法:详询各二级学院学生办公室。
4.使用时间:自申请日起至次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后一周,具体时间以每年图书馆通知为准。
5.管理规定:
①考研自修座位和考研存包柜不能重复申请。
②所有座位和柜子严格对号入座,在使用期间,使用者对本人相应号码的桌椅或柜子负有保管责任。
③分配后的座位或存包柜使用期为一年,使用者应于当年考研结束后一周内自觉清理自己的书籍物品,以免影响后续使用。期间如因故不使用的,应告知所在院系或图书馆办公室,以便安排其他学生使用,严禁私自转让。
④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违禁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
⑤保持安静,自觉杜绝干扰他人的言行,维护室内整洁卫生。
⑥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考研自修室使用;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挪动、乱写乱画。桌椅柜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使用者应及时联系图书馆办公室处理(逸夫图书馆一楼办公区,8239255);因个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的,由使用者承担修理、赔偿费用。
⑦禁止将未办理借出手续的书籍放入存包柜内。
⑧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本馆有权收回其考研自修座位或存包柜的使用权。
⑨本馆拥有对以上内容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