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图书馆自修座位公平合理的使用,为广大读者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经讨论研究,特出台本办法。
1. 逸夫图书馆自修室分普通自修室、预约自修室、讨论自修室、朗读区四类。
预约自修室:为方便携带有电脑等电子学习设备的读者自修而设立。
讨论自修室:为有讨论需求的读者而设立。
普通自修室:其他读者。
朗读区:为有朗读需求的读者设立。其它区域不得朗读。
2. 读者在合适区域自修,避免干扰他人。
3. 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个人留置在馆内的物品,图书馆不负责保管。如出现治安事件,请及时拨打校园24小时报警电话:8243110。
4. 一人一座,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以任何形式帮他人占座。读者离座时间如果超过30分钟,应将个人物品带走,否则将被视为占座物品。
5. 图书馆每天晚上闭馆前将定时清理占座物品,白天视自修座位使用情况也将不定时清理。读者取回本人占座物品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于周一、周四上午8:30-11:00,到逸夫图书馆一楼图书馆办公室领取。
6. 图书馆将建立占座黑名单,凡占座者将参加义务劳动半小时,如出现2次以上者将被批评警告,3次以上者图书馆将列入黑名单并视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所在学院或者暂停入馆资格等处罚措施。
7. 书本类等个人占座物品保管时间为1个月,食品等易变质类物品保管时间2周,逾期不来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图书馆将予以丢弃。
8. 严禁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雷电天气请及时拔掉电源插头;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图书馆一楼办公区图书馆办公室处理(电话8239255),遇到火险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9。如因违规用电引发安全事故,使用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读者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桌椅,离开时带走座位上的垃圾,并将座椅归位。
10. 为防止空调模式紊乱,读者不得擅自遥控馆内空调设备。
11. 读者如需将图书馆藏书带入自修区域阅读,应先到总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图书馆(档案馆 校史馆)
2024年7月